李孟欣因擅自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被青岛监管局处罚
财中社10月9日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于2024年10月9日发布的公告,李孟欣因擅自从事证券投资咨询行为被处以2万元罚款。调查显示,李孟欣于2020年7月参与成立青岛CY有限公司,并在未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情况下,利用微博和微信等平台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建议,并收取费用。
李孟欣的违法行为涉及2021年4月至2022年8月期间,累计违法所得达2万元。青岛监管局认为其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构成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李孟欣已退缴违法所得,仲某超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已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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