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索赔】华仪电气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受损投资者可进行索赔登记
华仪电气(600290)于 2024年1月13日收到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华仪电气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2017年,华仪电气全资子公司华仪风能有限公司对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风机销售业务确认收入,并结转相应的成本,涉及诺木洪、罗家山及渑池二期三个项目,上述事项导致华仪电气2017年年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虚增营业收入34,725.64万元,虚增应收账款,并多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812.5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6,699.05万元。
华仪电气2017年虚增风机销售收入形成的应收账款一直存续并每年计提坏账准备,导致2018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减利润总额,影响金额分别为959.78万元、3,729.13万元、5.501.49万元、4,600.77万元和6,258.11万元。
上述事项导致华仪电气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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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银(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萍律师分析指出,根据现有的信息来看,华仪电气的索赔条件可能为:
索赔条件
在2018年4月10日到2023年6月22日之间买入华仪电气股票,并且在2023年6月2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已可发起索赔。
(索赔条件最终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声明:有关可索赔条件的分析判断,仅代表股权卫士王萍律师团队的法律观点,供投资者进行诉讼维权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且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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